您可以使用 "访问条款 "要求您的收件人在查看您的文件前同意一系列条款。
此功能可用于制定保密协议,防止收件人在未经您授权的情况下共享信息。
根据您文件的访问设置,您的接收者可能只需要接受一次访问条款,或者他们每次访问您的文件时都必须接受访问条款。
访问条款如何与不同的访问设置配合使用
如果您文件的访问权限设置为
仅限我指定的人员
仅来自我指定的电子邮件域的人员
有链接的任何人(通过电子邮件验证)
那么您的收件人在查看您的文件之前需要进行以下操作。
点击发送文件的链接后,"验证他们的电子邮件"。
"接受访问条款一次"。一旦接受,他们将收到一封电子邮件,其中包含商定的法律条款。由于该收件人已经接受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,因此访问条款将不会再次出现。
如果您的文件访问设置为 "带链接的任何人"(无需电子邮件验证):
您的收件人无需验证其电子邮件。因此,系统无法验证收件人的电子邮件地址。
因此,每个收件人 "每次访问文件时都必须接受访问条款"。在这种情况下,访问条款将作为经常性法律通知提供。这并不意味着它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。
以下是摘要:
访问 | 必须接受访问条款
| 访问条款电子邮件 | 统计 |
仅限我指定的人,仅限我指定的电子邮件域中的人,或有链接的任何人(通过电子邮件验证) | 只针对每个收件人的第一次 | 是 | 是 |
有链接的任何人(无电子邮件验证) | 每次访问文件时都需要 | 不需要 | 不需要 |
如果对您来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访问条款很重要,我们建议您将文件的访问设置为需要电子邮件验证的设置(即只有我指定的人、只有来自我指定的电子邮件域的人、或有链接的任何人(有电子邮件验证)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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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由人工智能生成,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,敬请谅解。